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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建设局(委)、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张家港市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有关厅(局)、协会: 建筑业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审批系统即将上线运行,为做好新旧系统过渡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实行属地化管理,各企业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有关规定业务申请直接由系统认定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之外的专业厅局不再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业务进行初审。 二、全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实行一个正本一个副本,证书上均添加二维码,在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招标活动中,企业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可扫码查询证书相关信息。旧版证书在有效期内与新版证书并行使用。 三、全省建筑业企业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首次、延期、变更、注销、暂扣、解扣、遗失补办等相关业务均在新系统上进行申请。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27日